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社會工作實習辦法(2021年3月修訂)
2021年03月16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10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(2021年4月起適用之)
2020年03月27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9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2015年11月20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5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2014年10月23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4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2013年02月16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2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一、申請資格與條件:
1. 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、四年級學生或研究生。
2. 須修畢「社區工作」相關課程,且學校督導須認同不受「專業化」所束縛的社會工作。
3. 想要探索自身生命與社區關聯的夥伴。
4. 萬華、大同、中正在地青年尤佳。
5. 想選募款行銷業務組的夥伴,具備文案寫作/Photoshop/Illustrator/影音剪輯能力者加分。
二、實習目標:
1. 發展面對社區/群眾龐雜、不確定的判斷與能耐
2. 透過團體歷程,體會民主實踐的過程,相互支持、分享與成長
3. 關懷社會,發展反身性與社會變革取向的社會工作實踐
4. 對話與了解社區/基層工作者的生命與姿態
5. 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的關係
三、實習時數規定:
1. 期中實習:時數至少200小時,實習期間為每年2至6月,或9月至隔年1月間。
2. 暑期實習:時數至少350小時,實習期間為每年7月之8月間。
3. 實習開始與結束時間,配合各學校行事曆與機構方案執行時間訂定之。
四、實習申請程序:
1. 申請期間:隨收隨審,名額有限,收滿為止。
2. 申請時,請寄送書面資料至本會並附上以下內容:
(1) 學生自傳簡歷
(2) 修課明細或成績單
(3) 社工學習經驗歷程與反思(請使用附件)
(4) 實習計畫 (精要)
3. 如想選募款行銷業務組實習,請附作品集。
4. 本會收到申請資料後,將會聯繫實習申請者進行面談,並寄信通知面談結果。
五、實習內容:
1. 本會實習分為兩組方案和募款行銷業務分別進行,下列為共同實習內容:
(1) 辦理/參與社區交流與活動
(2) 社區資源網絡連結(店家及社群拜訪/經營)
(3) 社工社群交流
(4) 閱讀文獻資料
(5) 參與團體督導討論
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2. 社區基層組織方案:
(1) 兒少友善據點方案(課後照顧、活動方案、新安小舖、團體帶領、共餐)
(2) 支持與陪伴弱勢家庭
(3) 社區青少年經濟平台「米米苗苗」
(4) 社區親子活動
(5) 貧窮倡議行動(向貧窮者學習行動聯盟)
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3. 社區合作經濟方案:
(1) 參與萬華社區協力聯盟
(2) 越窩越好
(3) 萬華大水溝二手屋
(4) 培根市集
(5) 社區下午茶方案
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4. 募款行銷業務:
(1) 協會社群經營(FB、line、ig)
(2) 協會網站優化
(3) 捐款人關係經營(電子報內容企劃、電訪等)
六、實習作業
1. 實習日誌或週誌
2. 讀書心得報告
3. 實習總報告
4. 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文本
5. 隨參與內容所需繳交之各類報告
七、實習守則
1. 實習沒有什麼守則,靠的是自己處理事情的能耐與認知。
2. 遇到什麼事情,透過團體對話共識,實踐民主與平等的過程。
八、實習評分:
實習結束後,與學生討論,共同產出實習成果之分數。
九、實習方案聯絡人:
聯絡人: 潘育欣 社工
聯絡電話:(02) 2339-4933
電子信箱:cpsw100904@gmail.com
機構地址:10879 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137巷16號1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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