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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社會工作實習辦法(2021年3月修訂)

2021年03月16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10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
(2021年4月起適用之)

2020年03月27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9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
2015年11月20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5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
2014年10月23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4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
2013年02月16日修訂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2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

一、申請資格與條件:

 

1. 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、四年級學生或研究生。

2. 須修畢「社區工作」相關課程,且學校督導須認同不受「專業化」所束縛的社會工作。

3. 想要探索自身生命與社區關聯的夥伴。

4. 萬華、大同、中正在地青年尤佳。

5. 想選募款行銷業務組的夥伴,具備文案寫作/Photoshop/Illustrator/影音剪輯能力者加分。

 

 

二、實習目標:

1. 發展面對社區/群眾龐雜、不確定的判斷與能耐

2. 透過團體歷程,體會民主實踐的過程,相互支持、分享與成長

3. 關懷社會,發展反身性與社會變革取向的社會工作實踐

4. 對話與了解社區/基層工作者的生命與姿態

5. 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的關係

 

 

三、實習時數規定:

 

1. 期中實習:時數至少200小時,實習期間為每年2至6月,或9月至隔年1月間。

2. 暑期實習:時數至少350小時,實習期間為每年7月之8月間。

3. 實習開始與結束時間,配合各學校行事曆與機構方案執行時間訂定之。

 

 

四、實習申請程序:

 

1. 申請期間:隨收隨審,名額有限,收滿為止。

2. 申請時,請寄送書面資料至本會並附上以下內容:

    (1) 學生自傳簡歷

    (2) 修課明細或成績單

    (3) 社工學習經驗歷程與反思(請使用附件)

    (4) 實習計畫 (精要)

3. 如想選募款行銷業務組實習,請附作品集。

4. 本會收到申請資料後,將會聯繫實習申請者進行面談,並寄信通知面談結果。

 

 

五、實習內容:

 

1. 本會實習分為兩組方案和募款行銷業務分別進行,下列為共同實習內容:

    (1) 辦理/參與社區交流與活動

    (2) 社區資源網絡連結(店家及社群拜訪/經營)

    (3) 社工社群交流

    (4) 閱讀文獻資料

    (5) 參與團體督導討論

    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
 

2. 社區基層組織方案:

    (1) 兒少友善據點方案(課後照顧、活動方案、新安小舖、團體帶領、共餐)

    (2) 支持與陪伴弱勢家庭

    (3) 社區青少年經濟平台「米米苗苗」

    (4) 社區親子活動

    (5) 貧窮倡議行動(向貧窮者學習行動聯盟)

    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
 

3. 社區合作經濟方案:

    (1) 參與萬華社區協力聯盟

    (2) 越窩越好

    (3) 萬華大水溝二手屋

    (4) 培根市集

    (5) 社區下午茶方案

    (6)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

 

4. 募款行銷業務:

    (1) 協會社群經營(FB、line、ig)

    (2) 協會網站優化

    (3) 捐款人關係經營(電子報內容企劃、電訪等)

 

 

六、實習作業

 

1. 實習日誌或週誌

2. 讀書心得報告

3. 實習總報告

4. 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文本

5. 隨參與內容所需繳交之各類報告

 

 

七、實習守則

 

1. 實習沒有什麼守則,靠的是自己處理事情的能耐與認知。

2. 遇到什麼事情,透過團體對話共識,實踐民主與平等的過程。

 

 

八、實習評分:

 

實習結束後,與學生討論,共同產出實習成果之分數。

 

 

九、實習方案聯絡人:

聯絡人: 陳甄 社工

聯絡電話:(02) 2339-4933

電子信箱:cpsw100904@gmail.com

機構地址:10879 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187巷3弄9號1樓(辦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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