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實習辦法
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5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(適用至今)
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5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 (2015/11/20修訂)
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4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 (2014/10/23修訂)
社團法人台灣社區實踐協會102年度社會工作實習辦法 (2013/02/16修訂)
一、實習條件
(一)、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、四年級學生或研究生。
(二)、學生須修畢「社區工作」相關課程,且學校督導須認同不受「專業化」所束縛的社會工作。
(三)、想要探索自身生命與社區關聯的夥伴。
(四)、經本會面談。
(五)、萬華、大同、中正在地青年尤佳。
二、實習目標
(一)、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的關係
(二)、發展面對社區/群眾龐雜、不確定的判斷與能耐
(三)、透過團體歷程,體會民主實踐的過程,相互支持、分享與成長
(四)、對話與了解社區/基層工作者的生命與姿態
(五)、關懷社會,發展反身性與社會變革取向的社會工作實踐
三、實習方案內容
(一)、編織一個合作經濟的網:萬華青年次分區「弱勢」兒少暨家庭服務方案
1、服務範圍:
台北市萬華區青年次分區
2、服務人口群及對象:
台北市萬華區青年次分區兒童、青少年暨家庭及社區居民
3、實習內容:
(1)、支持與陪伴「弱勢」家庭。
(2)、兒少據點服務
(3)、協助兒少社群經營
(4)、協助發展「弱勢」家庭發展社區經濟與社區照顧的小組。
(4)、辦理社區活動
(5)、連結社區資源,(拜訪商家,拜訪在地青年社群)參與萬華社區協力聯盟
(6)、社工社群交流
(7)、閱讀文獻資料
(8)、參與團體督導討論
4、招收名額:4名
5、實習負責人:馬明毅 社工 或 羅秀華 理事長
(二)、其他創意方案申請
1、說明:
本會額外招收符合本會之實習目標且俱創新方案申請。
服務範圍、對象和實習內容皆與實習負責人討論之。
2、招收名額:1-2名
3、實習負責人:馬明毅 社工 或 羅秀華 理事長
4、實例:
101年度
(1)新竹市千甲聚落的社區支持型農業計畫(CSA)
(2)新竹市竹北地方的反璞玉計畫
(3)社工學生社群組織方案
四、實習時間
(一)本會提供期中實習(2月至6月)、(9月至隔年1月)
(二)暑期實習(包含密集式或400小時以上),配合學校實習時數…等。
(三)實習開始與結束時間,配合各學校行事曆與機構方案執行時間訂定之
五、實習作業
(一)實習日誌或周誌
(二)讀書心得報告
(三)實習總報告
(四)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文本
(五)覺解自身生命與社區實踐文本須於本會所舉辦之沙龍中分享
(六)隨參與內容所需繳交之各類報告
六、實習守則
(一)實習沒有什麼守則,靠的是自己處理事情的能耐與認知。
(二)遇到什麼事情,透過團體對話共識,實踐民主與平等的過程。
七、實習評分標準
實習結束後,與學生討論,共同產出實習成果之分數。
八、申請手續
(一)、申請聯絡人:本會社工員 沈曜逸
電話:02-2339-4933
E-MAIL:cpsw100904@gmail.com
地址:10879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137巷16號1樓
(二)、申請時請附上學生自傳簡歷、修課明細或成績單等。
1、學生自傳簡歷
2、修課明細或成績單
3、社工學習經驗歷程與反思 (至少5頁)★
4、實習計畫 (少許即可)
(三)、申請期間
隨收隨審,名額有限,收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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